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带队对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活动还邀请了林业部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共同参与。
我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现有登记在册古树名木4000余株。2021年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调查发现,我市大部分古树保护状态良好,但是也有部分古树名木存在未依法设立保护标牌并划定保护范围、因有人祭拜有火灾隐患、部分古树被雷击后未采取保护措施有倾倒风险等系列问题。
针对该情况,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辖区内现存的古树名木依法履行监管保护职责,对生长濒危的古树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及时进行了整改回复。
“从此次‘回头看’的情况来看,整改基本到位,希望林业部门能够给予地方乡镇更多关于古树养护方面的业务指导,乡镇也要定期开展宣传,帮助广大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绿色资源的理念。”“回头看”结束后,廖志方说。
链接:与会人员发言选登
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伟:
保护古树名木专项活动是“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一次有效尝试,有助于解决林木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我们将与检察机关在林业资源保护方面进行更广泛、更深入的沟通协作,形成更紧密、更有效的保护合力。
城区房管所副所长姚红燕:
希望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能推动一件事或者一个行业变得更好,通过“回头看”来落实效果,这种形式非常好,这是真正把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仙桃周刊》记者许雅亭: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以及科研价值。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公众都应该承担起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只有多方参与,群策群力才能真正为古树名木撑起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古树保护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城市的记忆需要大家共同积淀。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保护工作,为保护自然与社会历史遗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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