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公约重在履约
近日,《仙桃市市民公约》和《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新鲜出炉。据了解,出台类似公约,这在我市是开了先河。既然出台了这样的公约,就要在市民中大力倡导市民公约的践行,从而有力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应有的作用。
早在6月中旬,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就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座谈会等形式,发布了《仙桃市市民公约》和《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充分征求意见。共有10万多人次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提出意见建议。市创城办经过修改,报市领导审定,最终形成了正式的文本。
梳理发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文本中的《仙桃市市民公约》修改了一处,即将第十条中的“文明有礼,自尊自爱”改成了“文明有礼,自尊自强”; 《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增加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修改后的文本,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具有感召力,更加能令人产生自觉践行的内生动力。
一个城市的文明,很重要的在于共建共治共享;一个文明的城市,必然具有良好的社会治理。市民公约作为社会治理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始终有着特殊的意义,应当彰显其强大的约束力,让市民自觉履约。
要最大范围地扩大知晓度,自觉履约不糊涂。应对市民公约的内容广而告之,让其随处可见,让人触目可及。只有目之所及,方能贯之于心,刻之于脑,践之于行。
要灵魂深处地提高认可度,积极履约不拖拉。宣传教育重要,管理监督也很重要。对于违约者,要让他们付出成本。这样的管理监督者,既可以是执法者,也可以是志愿者。有了管理监督者,履约链条就自然得以接续起来。
要旗帜鲜明地增强参与度,持续履约不间断。应该组织开展关于遵守市民公约的大讨论活动,让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交流讨论,进一步形成共识,引导大家增强遵守市民公约的持续性。
要想方设法地提升满意度,延展履约不厌倦。为了让市民进一步提高幸福指数,有的地方就设计建造了市民公约主题公园。我们完全可以打造市民公约主题墙、主题路、主题戏曲……把与城市文明相关的内容整合集中,形成城市一道别具特色的景观,让大家浸润其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文明积淀的过程,就是城市发展的过程。愿我们每个人都拨动心中最美的旋律,为我市建成具有水乡田园城市特色的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也享受文明城市带给我们的舒适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