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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斩断伸向低保的黑手 仙桃多部门联合严惩骗保行为

时间:2019年07月15日 来源:湖北日报

  社会救助是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兜底的救命钱。一些人却频频伸手,把社会救助当作“唐僧肉”,有的钻政策空子,弄虚作假;有的搞“权力保”“关系保”“人情保”,造成极坏影响。

 

  今年5月,仙桃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失信联合惩戒。对社会救助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前已对两例失信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亮剑惩戒骗保行为,效果如何?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赴仙桃展开调查。

 

  惩戒骗保利剑出鞘

 

  7月8日,仙桃市民政局依法向汤某、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回2012年至2018年非法获取的低保资金。这是仙桃开展社会救助失信联合惩戒以来,查处的第一例案件。

 

  仙桃市民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叶志祥介绍,5月10日,民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发现,汤某夫妻隐瞒房产、商铺等收入来源,涉嫌骗保。2012年8月至2018年7月共计领取低保金32284元。

 

  截至目前,仙桃开展社会救助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查处两起低保骗保案件,涉案金额7万余元。

 

  查处这两起案件反响强烈。叶志祥说,骗保、瞒保等行为屡禁不止,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以往仅取消其社会救助资格,并没有追缴其违法取得的低保金。

 

  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国家早有法律依据。国务院2014年5月1日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困难群众守住救命钱

 

  “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失信联合惩戒,就是要严惩骗保、欺保、瞒保等违法行为,为困难群众守住救命钱。”仙桃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

 

  仙桃市建立社会救助联合惩戒机制,明确了六类失信惩戒行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名顶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社会救助资金或服务的;已获得救助期间,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超出社会救助条件仍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的;故意隐瞒救助对象死亡信息,继续领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国家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利用职权影响,违规为亲属或他人骗取社会救助的;虚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人口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教育、婚姻状况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能力情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或服务的;其它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行为。

 

  法院、检察院、公安、发改委、民政等部门联手出击,民政部门对失信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拒不履行处罚的,由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不到位的,由民政部门将失信当事人列入社会救助失信人员名单,并向省民政厅和市信用办报送。骗取社会救助资金额度较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判决。

 

  联合惩戒大大震慑了骗保者,部分低保户主动申请取消低保。5月至6月,仙桃市共取消违规农村低保对象550户,706人,取消违规城市低保对象1079户,1529人。

 

  全省将推广联合惩戒失信人模式

 

  对社会救助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必须广泛发动群众,树立诚信救助的风尚。“骗保、冒领低保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出,不仅要追缴违法领取的低保金,还将按1倍至3倍的金额处罚。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日,仙桃市民政执法大队走进毛嘴镇横堤拐村,举办以案说法现场会,向村民介绍查处的两起骗保案件查处情况,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冒领低保的不法行为。

 

  仙桃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份,仙桃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005户,31179人;城市低保对象10436户,15222人。市社会救助局全体工作人员仅21人,每个乡镇有一名低保专干。要依靠这些有限的人力,完全查明每名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阻止频频伸向社会救助的黑手,必须发动群众,加大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力度。

 

  10日,省社会救助办主任俞远汉专程赴仙桃调研社会救助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工作。他认为,仙桃在全省率先探索对骗保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意义重大,有利于遏制骗保瞒保等不法行为。下一步,省社会救助办将在全省推广仙桃经验,引导更多地区联合惩戒社会救助失信人,守护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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