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巩固抗疫工作成果,倡树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现将“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30日至4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登陆仙桃文明网(www.xtwenming.com)或“文明仙桃”微信公众号,免费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市教育局要通过网络班会形式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网上签名、向先贤先烈献花、抒写感言寄语,引导广大青少年在缅怀先辈情怀的基础上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亲人的情感。
2.开展代为祭扫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由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陵园内的逝者免费集中代为祭扫,市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逝者举行集中祭扫仪式。
3.开展农村祭扫活动。对具备条件开展现场祭扫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散墓,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祭扫人员及墓区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护措施,如遇限流需要排队,应保持间距,耐心等候。
4.开展现场“祭英烈”活动。西流河镇、陈场镇要有序组织本地党员干部代表,分别到胡家台、胡幼松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实地“祭英烈”活动,祭扫人员要戴口罩,保持间距,做好防护措施。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大力宣扬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节日氛围。
2.加强管理,文明祭扫。大力倡导市民居家祭祀,禁止在小区院落、城市街道、河道沿岸、绿化带等区域焚烧香蜡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做好农村散埋点祭扫安全和防灭火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
3.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收集整理活动图文信息,并于4月15日前将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报市委文明办,联系人:何利文,联系电话:13477434416,邮箱xtwmb501@163.com。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中共仙桃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联系电话:0728-3491094 投稿邮箱:xtwmb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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